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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色图片 王正华|清代税契票考析——以山西、徽州布告为例


发布日期:2024-10-17 01:48    点击次数:68


五月色图片 王正华|清代税契票考析——以山西、徽州布告为例

本文作家王正华博士

摘抄

清代山西、徽州等地州县刊行的税契票、税契派司连接了元明税票轨制,其主要作用是动作交纳契税的即时凭证以替代契尾。清代税契票得以产生的轨制基础和历史情境主要有三点:(一)清代投税时限裁汰,地权来回频繁,场地州县契尾请领时期与税契即时发给凭证之间存在时期差;(二)乾隆十四年之前税契轨制的频繁变嫌,为州县刊行税契票提供了轨制空间;(三)干戈等特殊情形下契尾未到而又亟需征收契税,州县刊行税契票。但税契票的刊行并非全是“必要”的,税契票刊行的背后还波及:(一)中央与场地财政之争;(二)以攒典、户书、官牙、经承书役、场地里甲、乡约为代表的中间团体,乃至于场地州县官员个东说念主,与王朝国度公利之争。清王朝所实施的阻绝“私票”以及严查包揽、定额征派、轮回查对、确立专东说念主巡视契税等措檀越要眷注契税流向,对接头是赢得政府赐与的纳税凭证的业户而言,包揽等市集性方式草率更为便利。

要道词

税契票;契尾;契税;中间团体;清代财政

税契因事关契税交纳征收、契约签订的正当有用性,而受到契约签订两边、政府的双重眷注。学界利用丰富的契约布告,荟萃官方政典、档案等材料,围绕契尾契纸等税契轨制、民间是否交纳契税、契税征收时弊、契税与国度财政关系等问题伸开询查。周绍泉、王毓铨、栾成显、汪庆元、万明、卞利、阿风等东说念主利用徽州布告,对明清税契轨制进行了深切的分析。 陈锋从财政史的角度主要眷注清代前期税契姿色的变更与契税征收问题。王帅一、赖骏楠则从私法规律、司法治理的角度询查了明清时期的税契轨制和契税治理的下层实态。申斌则主要眷注明代契尾所引官布告的结构问题。另有一些学者对清代税契情况进行了一定的梳理。举座而言,学界对于税契问题的询查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徽州之外的其他区域税契演变情况不够明晰,这也顺利影响到咱们对于税契轨制的举座把抓。第二,对与税契接洽布告的产生、使用机制穷乏分析。因税契形成的布告有多种,如公据、证书、税凭、契本、税票、号纸、契尾、派司等称号、形制不同,内涵功能也有互异,且其各自产生背后有着丰富的期间布景与实践需求。第三,税契事涉契约当事东说念主及场地州县,是咱们不雅察下层社会运转的开阔窗口,但学界对于税契的门径流程商量仍有欠缺。

陈锋主编《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辩驳》

我在整理清华大学藏书楼藏契约布告时,发现山西襄陵县在清康熙年间存在一种名为“税契票”的布告,当今尚未受到学界意思意思,仅见两处推崇。王新斐在《清代山西税契轨制商量》中对其有所说起,但一笔带过,只是将其视为论证康熙年间契尾在山西运转出现但并未全面扩充开来的笔据。 阿风近期在《清代前期山西省地皮来回税契凭证的演变——以清华大学藏书楼藏山西布告为中心》一文中,对两件康熙五十二年(1713)襄陵县的税契票进行了先容分析,他以为:“‘襄陵县税契票’的出现,一方面可能是清初‘布政使司契尾’供应不足时,是以州县不得不临时刷印‘县印税契票’。另一方面,诚如田文镜所云,父母官用完‘司颁契尾’之后,不肯再领,只于契上盖章,或者用朱笔在契内标注‘契尾候补’,以逃脱契税。”二者均是将税契票放至清代山西税契演变的框架下来贯通的,而未阻挡到税契票反应的更为复杂的税契逻辑。就山西契税与税契问题而言,安介生、李钟、张正明、陶富海、陈学文等早年曾对山西的契约布告进行过先容及粗略考略。比年郝对等收罗了不少山西的契约布告,并整理出书,就地价、民国契税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另外,龙登高、温方方等利用清华大学藏书楼藏山西契约布告,询查比较了各样化的地皮来回姿色及地权结构。冯学伟则从社会关系视角登程解读了山西的家眷契约。以上商量或是局限于对契约布告基本信息的整理商量,或是偏于地权表面化的询查,未阻挡到文竹帛身所反应的轨制变迁及地权来回复杂的门径流程。而对“税契票”的考析解读能够让咱们贯通布告产生使用背后的历史逻辑。

抽象场地布告以及官方史志纪录,我判定税契票为代替契尾、以证税契的一种单据。徽州布告以其系统性、丰富性著称,不错为询查税契票问题提供开阔参考,且在徽州布告中亦出现了与税契票功能相似的税契派司。下文以山西、徽州布告为分析样本,在对税契票内容、形制进行考据的基础上,探讨其出现的缘由过头影响,以期深化学界对清代税契问题的意识。

龙登高主编《中国地皮轨制史》

一、清代山西襄陵及徽州等地“税契票”考据

清华大学藏书楼藏契约布告中有一包山西襄陵县柴邓里霍氏布告,共29件,其中有3件税契票,分袂是xlcd18号布告康熙十五年十一月柴邓里霍辅宸买本里霍门高氏地税契票、xlcd19号布告康熙二十四年二月柴邓里霍辅宸买霍拱宸地税契票、xlcd01号布告康熙三十年六月二十一日霍门杨氏同男霍如清立卖井水方单及康熙三十年五月三旬日霍壮业买本里霍门杨氏地税契票。前两件均为单件税契票,第三件为契约加粘税契票。为便于下文询查,兹将这三件布告分袂录文如下。

图1 xlcd18号布告

图2 xlcd19号布告

图3 xlcd01号布告

xlcd18号布告:

xlcd19号布告:

xlcd01号布告:

税契票被称为“票”,可见是一种交纳契税的凭证。万明曾对明代税票进行过考究询查,她将契尾等视为税票之一种。她以为,明代“税票领先是从冗赋的契税发展而来”,在明中世的赋役订正中,运转出现多种税票,即“纳税凭证或与钱粮征收接洽的官方单据”。 蒋瑜、卞利等眷注商量的清代税票,多与地皮清丈或地权转化流程中的推收过割接洽,与税契无关。徽州布告的整理者们,依明万积年间出现的推收税票称呼,时常将元代、明代前期税契凭证即证书、契凭等称为“税票”。其实布告中真是以票来称税契凭证的是“挂号半印收票”,即县值柜吏签发的完税单据。如隆庆六年(1572)休宁县汪廷挂号半印收票:

图4 隆庆六年休宁汪廷挂号半印收票

图5 洪武二十四年祁门谢翊先置产税票

襄陵布告天头为“襄陵县税契票”,官版样式,票尾有州县杂佐“攒典吏”信息,可见税契票是由场地州县刊行。税契票内容包括来回两边、来回物、来回价钱、契税数量等信息,这三件税契票所载契税税率均为3%,得当其时官方法令。在以上税契票信息中,有两点值得阻挡。

第一,税契票的作用。布告中均明确写明“待请契尾到日,治安填补投票换尾”,这讲解税契票只是动作契尾的替代布告而发哄骗用,日后须更换契尾。从布告样式及内容上而言,“待请契尾到日”容易让东说念主联念念到明初徽州布告中出现的“工本缺”“契本未降”。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祁门谢翊先置产税票: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商量所保藏整理《徽州千年契约布告》(宋·元·明编)

但此处“契本未降”并非意指此务颁证书是契本的替代品,契本与证书是两个布告,只是在税契时应当同期发给。 户部契本轨制起自元代,但其时扩充就不太顺利,至元二十二年(1285),福建行省说起当地征收契税时“多无须上级元降契本,止(办)〔粘〕务官契尾,更有连数契作一契押者,其弊多端”。故条款“今后应有交关文契,赴务投税,须要依例粘连契本,方许印押。如有似前抵抗,体察得实,定将务官东说念主等痛行究治膨胀”。至于明代,契本冉冉消亡,契尾轨制才冉冉发展熟练,且经验了由务官契尾、州县印契尾至布政司印契尾、巡按税票、户部契纸等刊行机构冉冉上移的流程。而早在宋代,“田宅契书”的印板由“县典自掌”,“时常多半空印,暗地出卖,将纳到税钱高下通同盗用,是致每有论诉”。有学者将宋代的田宅契书视为后世官版契纸的前身,也有学者将其视为契本前身。从上可见,在宋元明时期,场地对契税征收流程的放荡是契税被扣留的主要原因,而清代县级税契票的出现其实也在这一逻辑之中。

第二,税契票刊行的时期空间信息为何,即其刊行是常态照成例外。

先看时期。襄陵三件布告的时期分袂是康熙十五年、康熙二十四年、康熙三十年。王新斐在《清代山西税契轨制商量》中曾说起襄陵县税契票的问题,并迻录了一件康熙四十七年三月襄陵湖邓里东关村吴毓瑞买吴毓傑地税契票。 这件布告后也被收入《清代山西民间契约布告选编》中。阿风在《清代前期山西省地皮来回税契凭证的演变——以清华大学藏书楼藏山西布告为中心》一文中又迻录了康熙五十二年的襄陵县税契票。

图6 康熙四十七年襄陵县湖邓里东关村吴毓傑卖形势契

图7 康熙五十二年襄陵县税契票

此外,武汉德森方单博物馆藏有顺治十年襄陵县杜成婚卖地红契,粘连襄陵县税契票:

当今无法判断顺治十年税契票的真假, 但至少康熙年间襄陵县税契票的刊行应当是一种常态。另外,我在孔夫子古书网及7788保藏网上也搜索到了康熙二十年、二十五年、二十九年、六十一年的襄陵税契票。这也可动作一个佐证。在至少40余年的时期里均出现税契票,讲解其时其刊行是正当有用的。

武汉德森方单博物馆

税契票中还有一个隐形时期信息,即法令漏税“照章追价一半入官助饷”的刑事拖累措施,这是否标明,税契票的刊行与干戈导致契尾未到接洽?清华大学藏书楼藏三件税契票刊行于康熙年间,而康熙年间与山西接洽的干戈主若是噶尔丹叛乱,发生在康熙二十九年至康熙三十六年间,与三件税契票的时期不符。那么这里的“入官助饷”可能与三藩之乱接洽,康熙年间曾经屡次因其加征契税。 同期,明万历后契税征收多与增饷接洽,“入官助饷”很可能受到明朝策略留传的影响,成为清廷针对漏税行径刑事拖累的一种常规举措。

再看空间,税契票的出现是否是康熙年间襄陵县的特例呢?通过考订已刊契约布告,我在其他区域也发现了访佛布告。最具代表性的是咸同庚间的徽州布告中出现了与税契票功能作用访佛的税契派司,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咸同庚间徽州税契派司五月色图片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商量所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商量所藏徽州布告类编·散件布告》

基于不同表情,考取派司2、派司8、派司10,全文迻录如下。

派司2:

图8 派司2

派司8:

图9 派司8

派司10:

图10 派司10

清爽,上述派司亦是因“所领契尾尚未奉到”而得以刊行的,契尾之是以未奉到的主要原因是太平天堂战乱。一方面,战乱导致场地州县难以平素领到契尾。“咸丰三年甲寅,始建安徽行省于庐州府,巡抚驻庐州。同治元年壬戌,改庐州府行省,仍建于安庆”。 因太平天堂战乱安徽省治所在由安庆迁至庐州,因此上述派司中才出现了“赴庐绕说念难行”一语。而同治元年,叛乱基本稳固后,省治又迁回安庆,此语不见,但因契尾未到或存尾被燬而仍暂用派司。另一方面,战乱带来的财政压力,使得清廷加大对契税的征收。上述使用派司的原因是“军需热切”“以济军需”。在此布景下,场地州县刊行派司以实时征收契税。休宁县与歙县派司因由各县自主刊行,因而略有不同,但内容基本一致。就契税自己而言,即使在干戈状态下,徽州契税的税率仍为3%,并未加征。而在契约中出现钤章“户房挂号讫”,是明代库房布告的连接,同期也诠释契税银是顺利插足州县户房的,但具体征解情况,难以得知。襄陵税契票编号在天头中部,徽州派司有的末尾存在骑缝截半编号,这可作县或上级巡视查对的笔据。但徽州派司有些也并未骑缝截开,实则导致上官难以知道契税征收的履行情况。

除山西、徽州外,其他区域也可见税契票或税契派司访佛布告。浙江萧山县有见崇祯年间二十四都下七图沈一纬税契票, 通过其内容可知,确为由县刊行的税契凭证。雍正初年,福建长汀县为征冗赋以济军需,也刊行了征收契税的“业户派司”。光绪年间,直隶大名清丰县因“司契尚未请领到县”,刊行税契派司。民国年间,税契票仍然存在。

税契票或税契派司外,在税契与过割之间也存在其他派司类布告,主若是推收税票,这类布告因在一定进度上也承担税契凭证的功能,容易被污蔑为税契票。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山西稷山县过粮票:

田涛、宋格文、郑秦编《田藏契约布告粹编》

再如光绪十五年稷山县过粮票:

图11 光绪十五年稷山县过粮票

这类过粮票或者收税票主要接头是为了在过割时讲解已交纳契税,尽管也动作税契凭证,但与契尾、税契票顺利由当事东说念主收执不同,而是为了给过割机构查对搜检的。此类税票讲解税契不仅是为了讲解来回正当有用、纳税,更是为了保证推收过割,看守野外粮差不失额。 周绍泉曾明确指出:

如果咱们把契尾只是看作是一种税契凭证,那就没零碎识到契尾在地皮交易中的最开阔的作用。如同税契不单是是一种纳税轨制,照旧封建朝廷对于田宅交易的法例一样,契尾也不单是是一种税契凭证,从封建朝廷说来,是为使田各有主,循主责粮差,务不使田宅脱版籍,差粮无下降。同期,它主要的是官府对所来回田宅的特有权的法律保证书。

税契与过割是一体的,“交易的地皮能否过割,即能否终末完成地皮所有权的转化,也要有契尾动作凭证,推收过割之时,‘查无契尾’,不仅不准过割,还要‘依律问罪,仍追产价一半还官’”。 印契(赤契)载有粮额;清代徽州推收税票中会出现契价、契尾字号等信息;“缠绵推收经承”在业户过割钱粮时,“必须验明印契,方许过割”,“倘敢不行呈契投税,私先过割,曾经查出,定行究处”,通同容隐的经承东说念主等也要一体治罪;晚清契税附加税中还出现了田宅券过割派司费。以上种种,都标明了税契与过割之间的连带关系。卞利以为,藏于安徽省藏书楼的康熙四十一年十二月休宁县十八都十二图二甲戴景行田土卖契左下侧所粘业户收税票,“所起的作用基本是契尾的功能”,“收税票粘连于卖田单之侧,一方面起到契尾税契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具有投税过割、明确产权和保证税粮差役的功能,可谓是一举而多得”。以布起诉貌将税契与过割取悦起来,则是为了阻绝地权转化中间要领的可能作弊。从此意旨上而言,契尾等不仅是纳税凭证,亦然地权凭证之一种。

周绍泉著《徽州布告与明清史商量》

二、清代税契票刊行的轨制基础与历史情境

前东说念主对明清税契轨制举座性的变化已有考究的论证,此不赘言。值得阻挡的是,明清两朝的契税征收管理机构存在着职权上移的趋势, 若单以场地州县刊行税契凭证这少量而论,清代税契票的出现至少不错追思至明初,前文说起的洪武二十四年“祁门谢翊先置产税票”便由祁门县刊行、税课局负责征收契税。那么,清代税契票代替契尾,动作契税交纳的即时凭证,承担收条功能,其得以刊行的缘由究竟为何呢?我以为主要有三点,下试论之。

第一,清代投税时限裁汰,地权来回频繁,而场地州县契尾请领时期与税契即时发给凭证之间存在时期差,这点亦然清代税契票得以出现的开阔轨制基础。

立契后的投税时限会顺利影响到契尾供需之间的垂危进度。宋代税契投税时限有两月、半年、一年等不同法令。宋太祖开宝二年(969),政府“始收民印契钱,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税契限两月”。 绍兴四年(1134)二月二旬日,“户部言:‘东说念主户典卖田产,一年之外不即受税,系是罪犯。缘在法已有立定日限投机,当官注籍,对注开收;及诡名挟佃并产去税存之户,依已修立到条法断罪膨胀。仍乞行下州县,每季检举,无致稍有违戾。’从之”。乾说念三年(1167)八月九日,右谏议医师陈良祐言:“又民间典卖田宅,限六旬日赴县投税,再限六旬日赍钱赴县投纳,税契不得过一百八旬日。”元代条款地皮来回随时税契、推收。如后至元二年(1336)晋江县务给付麻合抹卖花坛平地公据中载:“……成交毕日,赍契□□(赴务?)投亲(税?)。合该产苗依例推收,毋得欺昧违错。”而从后续来看,麻合抹的这次来回和税契的时期出入在三日之内。

《宋会要辑稿》

明初法令“凡诸东说念主典卖田宅、头匹等项来回,立契了毕,当场赴务投税”, 同期“当场推收”。洪武十四年大造黄册全面扩充后,税契与攒造黄册相荟萃,在大造之年进行税契推收,即“先人立法,每十年造册之时,为之官印契尾,以资坚守。因而稍税纸钱,非为利也”。南明弘光“登极诏”中列“国政二十五款”,其中一款仍法令:“新诏宽民间来回,如置买田产、房屋等项……后来以五年推收、十年大造为则,每两止取旧额三分。未至期者,不许奸胥妄报指诈害民。”每十年刊行一次契尾,清爽是不现实的。这容易形成庶民匿税,而场地州县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了即时刊行税契票或者顺利钤印以为红契的可能。地权变动导致十年推收过割与赋役征派不匹配,加之财政压力,明代后期各地运转出现年年税契推收的情况。嘉靖“令群臣各条答理之策,议行者凡二十九事”,其中之一是“查收各处税契引银,税契银逐年征解”,税契天然亦然年年进行。万历二十年(1592),南京户科给事中郝世科上奏:

夫税契之设因于过割,而过割之例因于大造。其大造黄册又必以十年为期也。今各省事体不同,十年一税者十之八九,年年俱税者十之二三。夫年年契税,则必年年推收,乱版册而伪户口,其滋弊亦有不可胜言者,甚非国度画一之制也。

赵官等编纂《后湖志》

而徽州《天启五年(1625)休宁程良辅买田单尾》中载,为济辽饷,“坐派徽州府递年税契银壹万两”,“若仍照成例,十年税契,则银每年壹万之数,何从措处?”唯独“年年税契,方足饷额”:

为此合行另置鸳鸯尾式,颁发各属,照式印刷,编立字号,同簿送府请印,转发各属。凡民间置买产业,责令随买随税。每两上纳税银叁分,给票付与该轮册里、书算收执,以候十年大造,总汇造册。其大尾接纳纳户粘契,坐尾同簿缴府。如过壹月不税者,许诸东说念主并卖主出首,产业半没入官,壹半给还原主。务要壹契壹尾,毋许贰、叁张粘连,交集漏数。并有契无尾,与用县印尾者,即系退藏漏税。查出,定将册里、书算依律以漏税重究不贷。湏至契尾者。

同期的方单中也有“其税粮奉新例,当场推入买主户内办纳粮差” “其税粮依循新例,当场推入买东说念左右纳粮差”等语。崇祯年间,徽州府也依然条款年年税契、随买随税。晚明的税契过割时限由十年大造之期变为随时税契过割,这无疑加大了州县即时对契尾的需求。

安徽省博物馆编《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而已丛编》

清朝初年,延用契尾轨制,顺治四年(1647)覆准,“凡买野外房屋,必用契尾,每两输税银三分”。 当今顺治年间契尾十分有数,在徽州有顺治年间的巡按税票等。另外,顺治八年三月初四日和八月初二日,操江巡抚李日芃分袂上奏《为恭报起解税契银两事》《为恭报赎解税契银两事》,其中说起契尾事,可证顺治年间确乎刊行了契尾。

汪庆元在推崇明代税契问题时,曾以徽州布告中出现的“其税当场过割”一语,以为清代税契连接了崇祯作念法,年年税契。 但这里的“其税当场过割”讲的是钱粮的转化,咱们天然可从契税与过割的同步关系登程以为税契亦然即时的,但即时是多久、税契又是怎么进行的,并不明晰。清前期的一些契约信息中透漏出,其时税契投税时限连接明末,即随时税契。顺治十一年大兴县王家栋卖房官契契尾载:“成交房屋地土,俱要按月报县,有过期投税者,房牙听此。”《康熙五十九年张士风官契存照》中载有契约四则,第一条法令:“嗣后民间凡置买房地成契交价之后,随□卖契投税。”前文雍正元年长汀县业户派司中有“随买随税”之语。乾隆初年,复行契尾时,山西条款“民间随置随税,不得延挨月日,以杜隐漏”。

王解救、尚幼荣、王强主编《故纸拾获》

乾隆五十四年,官方对田宅券税完税时期作出明确法令:“民间置买田房,于立契之后,限一年内呈明纳税,倘有逾限不报者,照例究追。” 嘉庆十五年(1810)、十六年前后,四川总督常明为治理征多报少问题,拟定“川省契税法令”,条款将业户在交易成交后一年之内报税改为半年期限,一朝过期不税将以契价一半入官。咸熟年间,巴县知事一度条款新业户10日内带契投税,违者处以格外于一半契价的罚金。直隶沧县王氏方单中同治九年十月初旬日顾京和卖方单后摆设田宅交易过割法令,其中一条为:“凡成交立契后即行收除过户,限一月内呈明纳税,倘违定规不税者,追价一半入官,不外割者,撤田宅入官,仍照例治罪。”光绪后期,为治招待政压力,各地整顿税契,投税期限纷纭复杂,限二旬日、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等多种情况并存。宣统元年,又长入法令限期半年报税。

史玉华著《清代州县财政与下层社会:以巴县为个案的测验》

从履行情况看,在明代税契实践教悔基础上,清代官方法令税契时限基本固定在一年之内,加之明中世以来地权来回的频繁,与前代比拟,清代场地州县对契尾需求的即时性更强。天然以上是官方法令,履行税契、推收时限不一定严格按此执行。如在已见的清代山西契约布告中不少时隔数年以致十多年才进行税契。曹树基等对浙江石仓契约进行统计,发现“从地皮交易两边签订契约到办理‘契尾’,绝交时期一般在2—8年,一年以内及8年除外的情况比较有数”。

年年税契之下,场地州县请领契尾的频度、次数对税契事务而言就尤为开阔,会顺利影响到税契轨制扩充的后果。但清朝典章轨制对此点并莫得明确考究法令。通过场地州县与省府之间对于契税巡视查对的构兵情形纪录,咱们不错进行一定估计。

康熙四十三年覆准,“田房税银用司颁契尾,立簿颁发,令州县登填,将征收实数按季造册,报部察核”。 此处州县按季将征收契税银两数量造册报部察核,是否同期按季领取契尾呢?乾隆元年覆准,“民间置买野外房产投税,仍照成例哄骗契尾,由布政使司编给各属黏连民契之后,钤印给发,每奏销时,将用过契余数量申报藩司窥伺”。常规奏销一般是一年一次,那么州县将用过契余数量报于藩司窥伺也当是一年一次。乾隆十二年,四川巡抚纪山在查办场地办理田房税契不给契尾情弊时,提倡加设轮回印簿,便于查核,“州县于每季循去环来,将亲填簿送说念府查核,岁底说念府照造清册,移送布政司衙门备查,并令州县将原亲填簿同存剩契尾一并赍司磨对。如有不给契尾以及银数不符者,立即揭参”。畴昔奏准,将司颁契尾,编刻字号,于骑缝处钤盖章信,民间投税后,“一存州县备案,一同季册申送布政使司察核”。乾隆十四年,清廷完善骑字截开轨制,“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汇送藩司查核”。从以上清代轨制法令来看,州县向省报告契税问题至少存在季报、年报两种情况,契尾的使用存剩情况则是年底查对,如斯州县请领契尾则可能出现季领、年领两种情况。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说念光二年(1822),江西亏缺冗赋,主要问题在于不定额之田宅券税,“江西州县藉此那移,上级亦以此为通融地步,时常上次所领契尾,全数尽销。而税银分文不解,复谄媚关说,再领数百纸,以为自肥之地,上级徇情接纳,以为照管属员。竟有迟之数年,全不报销者,以致旷日永恒,鲸吞愈多”。 天子谕令“嗣后该省各属应用契尾,除赣州、南安、宁都三府州距省较远,仍照旧每年汇领外,其余各厅州县,均改为每季请领一次。查照积年每季需用几许,照数酌给。将用过契尾,征收税银,按月报司,并将截存尾报,按季造册查核”。在这次变嫌之前,江西省内契尾应是场地每年汇领一次;这次变嫌之后,除赣州、南安、宁都之外,其余步方每季请领一次。晚清江西东说念主符璋,历任杭嘉湖说念梁恭辰幕友、台州防营提督罗大春案牍、提督杨岐珍案牍兼幕宾、瑞安县知事等,留有《符璋日志》,其中记有请领契尾事宜,以光绪三十年头为例,正月十二日,“请春季契尾”,十三日,“派差纪崇高日赴杭”,“赍请契尾文领全套,交季转投”;二月初三日,“专差纪高、潘标内省带回廿六日季少渔信并冬季契尾二百纸”;三月初八日,“舟子送来初七日黄秋光信,并季少渔二月十六、廿一两信及春季契尾,契尾存一通店”,十一日,“发叶大令信,附去库收清单三件、移文乙角、契尾二百张”。从符璋的记叙中粗略可知,此时当地请领契尾的方式是季领,与其他杂事一同办理。此外,直隶获鹿县档案炫耀,晚清光绪年间该县请领契尾基本是一年三次。

通过上述史料纪录,咱们不错粗略估计出清代契尾请领方式为年领与季领并存,也有绝交数月领取一次的情况。需要阻挡的是,契尾请领存在一个时期流程,在请领期间也会产生“差役路费、司胥饭食之资”。 无论哪种姿色,都有可能形成契尾无法实时供应的情况,尤其在年领这种时期相对较长、而又条款即时投税的情况下。加之清代对投税时限的条款,这就为州县使用税契票这一替代凭证提供了轨制基础。然则,场地州县根据以往的契尾刊行教悔,对地皮来回气象和契尾需求当有一定的了解和豪情预期,在相对结识的地权来回状态下,契尾的需求量不至发生大的变化。唯独在灾难、干戈等布景下,地价波动大,以及地权来回频繁,或者场地州县巡视契税力度增强等情形下,契尾才有可能出现供不应求。因此,场地州县在相对长的时期段内刊行税契票,与场地财政等问题也密切接洽,对于此点,将鄙人节进行询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中语朱批奏折汇编》

第二,清代前期契尾轨制建立的迤逦是税契票出现的历史布景。明清两朝,契尾轨制一直处于变嫌订正中。在乾隆十四年骑缝截开契尾轨制认真诞生之前,出现了巡按契尾、巡抚契尾、都察院契尾、布政使司契尾、布政使司轮回号簿,以及契纸契根法等多种契税凭证姿色,或者无税契布告而州县顺利钤印的情况。

安介生、王新斐等曾对清代山西契尾轨制作念过测验, 荟萃清代税契轨制变迁以及新出《清代山西民间契约布告选编》而已,咱们不错粗略梳理出清代乾隆十四年前的山西税契布告情况。顺治四年前,山西未扩充契尾轨制,而是禁受钤印姿色。顺治四年后,山西部分地区运转扩充契尾轨制,但并未全面铺开,且刊行机构不一,契尾印制并不长入,如顺治六年寿阳县北四都东光村王鲁立卖方单只是在正本契约上钤盖满中语钤记。康熙元年太原府有本府我方颁行之契尾。康熙二十四年寿阳县赵骏祥立卖契地是在正本契约上钤盖县印。康熙四十年,暂停契尾,只设轮回号簿,在山西当今未见布告什物。康熙四十二年,田房税契运转用司颁契尾。但康熙五十九年孝义县卫吴氏卖方单只是在正本契约上钤盖满中语钤记。雍正六年,转业契纸契根法,由布政使司颁发契纸押。乾隆元年,收复布政使司契尾;乾隆十二年,用布政使司连环契尾;乾隆十四年,用布政使司颁发的骑缝截开式契尾。自乾隆元年至乾隆十四年之间司颁契尾形制不断变嫌,同期,山西各地是否使用司颁契尾也不长入。如乾隆六年孝义县费康卖粪基契、乾隆八年孝义县杨维世兑换场契、乾隆六年太平县韩昇等卖地基契、乾隆九年太平县尚正心卖方单、乾隆十年汾城县尚正儒等卖方单、乾隆十年太平县王人丕卖方单、乾隆十年稷山县梁可庆卖方单、乾隆十一年太平县梁张氏卖方单、乾隆十二年稷山县梁可庆妻尉氏卖方单、乾隆十三年稷山县梁可庆卖方单、乾隆十四年太平县李本明凑方单、乾隆十四年太平县梁付魁等卖方单、乾隆十五年新绛县赵心恺卖方单只是在正本契约上钤盖满中语钤记;乾隆十一年温暖县崔文成卖方单只是在正本契约上钤盖中语钤记;乾隆十一年汾阳县陈进耀等卖宅券使用的是官契纸,并未使用契尾。天然,白契的情况永恒存在。

岳生云、傅贵亨主编《三晋契约》

清前中期,契尾轨制尚未结识,且通常变动,场地州县便有了刊行税契票的轨制空间。除官方法令的契尾外,州县征收契税赐与业户凭证的方式也不单刊行税契票一种。依据《清代山西民间契约布告选编》,襄陵县康熙四十七年王业达卖方单和雍正元年闫氏、王极卖宅券是通过钤盖满中语钤记以示税契的。 而康熙年间,与襄陵县同处平阳府的其他州县情况则是:康熙三十年太平县高顺旺卖方单、康熙三十七年太平县北尉里二甲屈英极卖方单、康熙三十八年太平县北高臾张茂功卖方单、康熙四十三年绛州杨孟吉卖方单附验契、康熙五十年太平县文登第卖方单、康熙五十四年太平县南里庄子孙娘娘社等卖方单、康熙六十年太平县高士乡卖方单、康熙六十一年太平县李忠春等卖方单亦然通过钤盖满中语钤记来暗意税契的。即当今来看,清代山西税契票只在襄陵县出现,且并非独一的税契方针。

第三,特殊情形如战时状态下契尾未到,但又亟需征收契税,因而刊行税契派司。这点在上节咸同庚间的徽州已经体现得较为清爽,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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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民间契约布告选编》

三、私票、攒典、税契印单:清代税契票中的“契税之争”

税契票的刊行具备一定的轨制基础和历史情境,这为场地州县行径提供了朴直性与合感性因循。但因税契票事涉契税,在省府乃至于中央朝廷看来,场地州县的这一排为有“谋私”之嫌。

学界对清代场方单税征收时弊如征多解少、浮收、不给契尾、实行小契等问题已有不少询查,中央王朝在扩充契尾轨制时,将场地州县私行觉行的税契票等称为“私票”,为了保证契税征解,朝廷对私票采纳打击措施。天启元年,户部尚书李汝华奏:“省直房产税契,或州县私置契尾,或藩司那用税银。” 雍正五年闰三月二十九日江宁布政使觉罗石麟奏侵隐税银之弊:

殷实良民既置产业,自必急公输税焉,肯退藏取罪?惟奸牙通同胥役,侵渔延捺,无须司尾,有擅用州县私票填给者。或场地绅衿包揽不雅望,每乘州县扶持事故离任之时,有将白契乞恩盖章,免其税契者。

同庚,田文镜奏请契纸契根法订正时,推崇契尾时弊,明确提到:

且州县官每年所收税银,实不肯全行起解,为其所侵肥者十常八九。如每契必用司颁契尾,则不行退藏,例必照契尾之数一一解司,无从染指。于州县经征之官,甚有未便。因而自便延挨,不肯赴司具领契尾。即或领过一次,用完之后,亦不再领。民间投税印契者,仍止于契上银数盖章,或用硃笔于契内标注契尾候补字样。在小民愚贱无知,惟以父母官为主,既有印信可凭,且有硃标作据,即视司领契尾为无可无不可之物。虽或因交易不解争执涉讼,当官验契,在州县亦惟以契内有印无印,辨其长短,决不以契后有尾无尾定其诟谇,判断目田,以护其不给契尾之短,此一弊也。

田文镜像

乾隆初年,契纸契根之法停行,复行布政使司契尾,《乾隆五年休宁张瑞玉卖园赤契》所附《乾隆江南江宁等处承告示政使司契尾》中言:“如有乡愚听信该州县经承借称契尾未尝颁到,自用州县票及只钤盖州县印而无本使司印信者,该业户即行赴司首出,以凭究拟。”

至于晚清光绪十年(1884)甲申六月庚寅上谕:

都察院奏,直隶生员李先春等,遣抱以匿灾滥刑、浮收重征等语赴该衙门呈诉。据称:直隶武邑县去岁被灾甚重,书役勘灾得贿,该县知事滥责灾民,浮收丁粮,并延搁蠲缓謄黄,设立印板契纸,苛派敛钱等语。若如所奏各情,殊干法令。着李鸿章饬司确切查明,照例惩办。

私票与官票之分并非是税契票与契尾之别,若中央或省认同,州县的税契票亦然官票;若中央本有法令,且无终点情况,州县仍私行觉行税契票,则为私票。场地州县设立印板契纸,刊行私票的情况连气儿有清一代,其接头至少包括两点:一是在清代场地财政紧缺布景下,州县将契税动作场地公用;二是仕宦等个东说念主职权寻租。而山西动作扩充耗羡归公的首地,原因之一即是财政亏缺严重,这应当亦然襄陵税契票出现的缘由之一。

朱寿一又编《光绪朝东华录》

父母官我方难以实施驾御税契票的刊行,时常需要中间团体匡助,职役或其他半官方半民间的中间团体是最好东说念主选。在襄陵县的税契票中,便出现了“攒典”。“攒典,管帐数量之吏也。汉曰仓库吏,金、宋曰攒典”。 明代徽州布告中便有税课局攒典征收契税的实证。清代“攒典,州县佐贰官、杂职官之吏,皆曰攒典。皆选于民而充之……役五年而更焉。”清代吏员,“各县,典吏二名至十二名不等,典史,攒典又名”。嘉庆“襄陵县典吏十有四东说念主。儒学攒典一东说念主”。清代攒典的形象时常是恶东说念主胥吏,以清初郑为光的表述最为典型。顺治十八年,郑为光上《请清厘关蠹疏》,称“攒典之设,更为可异”,“腹地只身坐名纳某地攒典,自便择肥,初无定数。有一处而数攒典候缺,一又居为害,盘踞州里隘口,帮带多东说念主,以巡视钞税为名”,抽分勒税,犯禁私征,横索恣取。康熙十九年,给事中许承宣上《赋差关税四弊疏》,言说念:“自有攒典之设,而各踞口隘,横行屯子,处处皆关,则处处有税与料矣。顺治十八年,台臣郑为先(光)具疏,极陈攒典之害,奉旨裁革。然攒典之名去,而攒典之实犹存。”尽管郑为光和许承宣讲的是关税系统中的攒典之害,推而及之,场地州县负责征收契税的攒典东说念主员也难免有访佛情形。

除攒典外,州县负责契税征收的还有户房、官牙、场地里甲、经承书役、乡约等东说念主员。《福惠全书》载:“户房照料应征、解给夏税秋粮、丁差、徭役、杂课等项,亦有户房止径管田粮丁口,其杂课另设户杂科者。如地亩几许,应征银粮几许……牛驴牙杂、田宅券税、典当行等税几许……” 嘉庆十二年,湖北利川县田如太等《为核销造报烟册门牌税契票给价事禀状》中有粘单一纸,其中纪录县下各房情况,其中“户房税契正项每两叁拾捌文,房费贰文,推粮过户每柱议钱壹百文,粮票每张捌文”。户房征收契税,除了按例征解外,也有动作包括户房运转在内场地公用的可能。我在《晚清民国华北乡村田宅来回中的官中景色》一文中对官中协助州县刊行契尾、巡视契税等问题已作念了考究推崇。《福惠全书》询查田房税契隐漏问题,曾言及应明确城中庸乡村镇集的官牙、场地里甲的接洽拖累:“宜将本县官牙几许名,造混名存案。凡有田房来回,定由官牙书名画押,来回三日内,官牙具单报县。每月有无来回,官牙朔望当堂亲递甘结。如扶同隐漏,官牙拿究,业主依律科罪。若乡村镇集,下降场地里甲首报;如违,照城牙业主依律并究。”安徽省档案馆藏有一件康熙四十年徽州东说念主在浙江乌程县置产后,乌程县印制发给的税契号票,样式中印刷了“经收经承”一项,其等于负责契税征收的州县职役。

黄六鸿著《福惠全书》

这些职役等中间团体在场地州县契尾刊行、契税征收中,起阻挡大的取悦作用。但与此同期,其凭借手中职权有着“作奸违警”的可能,比如假印、偷卖契尾,浮收、包揽契税等。在由场地州县我方刊行税契票的情况下,中间团体与州县官员在时刻操作层面更容易合流营利。

乾隆三十二年九月、乾隆三十六年正月,浙江布政使永德、浙江按察使郝硕先后上奏,提倡州县在征收契税时先给庶民以纳税的串票印单动作凭证,其中讲述了浙江经承书役包揽契税的情况。即乾隆十六年后,契税照钱粮例设柜征收,业户躬行赍契投税,但浙江实施后果欠安。原因在于庶民在交纳契税时,需要先将契给管税经承,经承再在县衙内核查户名、实征册推收情况等,验明契价税银,方用印给发。这一流程“动需数日”。业户需要耗尽时期老本,且不肯将开阔的契约交与经承。经承与业户之间并不熟悉,借口驰念冒领,将契纸契尾“掯留不发”。如斯,业户便多“转托谙习衙门之东说念主代纳”“另觅谙习之书役代为投税”,为胥役等东说念主包揽契税、从中营利以致假印欺骗提供了机会。永德与郝硕为治理此问题,建议相同照钱粮串票方针,在业户交纳契税时,先赐与税契印串、印单动作凭证,定限业户于三五日内赴县倒换契纸契尾。对于千两及以上大额来回,于半月或一月内倒换。这也与乾隆三十一年议准的,契价在千两以上者,州县将所填契尾粘连业户原契,按月申送知府、直隶州及说念搜检,定限旬日发回州县的条款相符。 在契尾尾根查核部分,印串、印单一同搜检。两个奏折最终户部议奏的收尾怎么,未有接洽材料,当今在浙江布告什物中也莫得发现税契印串、印单。永德、郝硕所提方针的主要接头是为了治理胥役包揽、侵吞契税问题,阻绝经承书役“以权略私”,业户并未减小时期老本。若从单纯的经济性而言,结识的契税包揽对于业户而言才是更为方便的聘请。

从由州县刊行、契尾之前的暂时性税契凭证两个方面来看,税契印单与税契票似乎调换。但税契印单方针并非是乾隆时期浙江的革命,其前身是明代的库收布告,即当事东说念主交纳契税时州县架阁库发给税契东说念主的交税凭证,当事东说念主凭此办理契尾事宜。清初库收称为“照票”,如安徽省档案馆藏顺治十二年休宁县照票:

“执此照票取契”标明其与税契印单功能调换。严桂夫、王国键在徽州布告中未见清中后期的库收,因见“库房挂号讫”等长条钤印,以为“似乎在乾隆以后,库收已由一纸布告改为由挂号钤印代替”, 浙江的情况标明库收、照票等可能仍有存在,只不外称号有所变化。架阁库或架香闺也有可能顺利负责契税征解。“税契之弊,一在书吏,一在州县。书吏有架香闺者,散处四乡,民间交易田产,通告架香闺,接纳小费,不给税价,架阁吏即通告户房书办,偷偷过户,而官不知也”。清末江西“义宁州税契,向归架书外征外解。所有卖税九天职之一分七厘五毫,典契税内之六厘,又契根契纸之一钱五分,向系留作火耗解费及办公费者,均归架书扣收支用,是该州架书不无厘头及羡余钱文”。“民间交易田产,须由架房写生照料,其交易时,例须推粮过割”。此外,税契印单参照钱粮串票方针,也不是初度,雍正年间田文镜提倡契纸契根法时,便参考了夏税秋粮的连根串票款式。

张集馨撰《说念咸宦海见闻录》

举座而言,税契票以及访佛票证刊行与否的背后是“契税之争”:

(一)中央与场地财政之争。清代依制场方单税尽征尽解,但场地事务振奋而财政紧缺,需要州县我方治理,掌控大部分时段非定额的契税,成为州县处答理政问题的一个方针,既隐秘上级巡视,同期又为了娇傲业户交纳契税得到凭证的需求,州县便我方刊行税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契票等访佛单据于中央朝廷而言则属于“私票”,其气魄是严厉打击。这流透露清朝中央与场地之间的财政之争。

(二)国度公利与个东说念主私利之争。以攒典、户书、官牙、经承书役、场地里甲、乡约为代表的中间团体,乃至于场地州县官员个东说念主,为己营利,刊行、掌控税契票或者顺利包揽契税以攫其利。为了治理此问题,清廷确立了一整套针对契纸、契尾、契税银的严实巡视轨制。

陈锋主编《晚清财政诠释书》

四、论断

清代山西、徽州等地州县刊行的税契票、税契派司连接了元明税票轨制,其得以产生出现的轨制基础和历史情境主要有三点:(一)清代投税时限裁汰,地权来回频繁,而州县请领契尾方式为年领或季领等,其与地权来回即时税契中间会有一定的时期差;(二)清乾隆十四年前契尾轨制一直处于变嫌之中,州县有刊行税契票的轨制空间;(三)特殊情形如战时状态下契尾未到,但又亟需征收契税,州县刊行税契票。但税契票的刊行并非全是“必要”的。税契票刊行与否的背后还波及“契税之争”:(一)中央与场地财政之争。场地州县为提留契税经费,以“契尾未到”为借口而刊行“私票”,或用于场地公用,或为个东说念主营利,这种行径在中央看来属于场地弊政;(二)国度公利与个东说念主私利之争。以攒典、户书、官牙、经承书役、场地里甲、乡约为代表的中间团体,乃至于州县官员个东说念主,为己营利,刊行、掌控税契票或者顺利包揽契税以攫其利。为治理此问题,清廷确立了一整套针对契尾、契纸、契税银的严实巡视轨制。

对于交纳契税的业户而言,契尾或是税契票,其实并不开阔,开阔的是赢得中央王朝或其代理行政机构颁发的纳税凭证。即使税契票不得当国度法令,被纠察时也主要追责场地州县。而中央王朝对场地州县契税征收的巡视,包括定额征派、轮回查对、确立专东说念主察核等,也主若是眷注税银征缴入库。朝廷对契税整顿力度加大,时常与轨制订正或财政压力接洽,也可佐证此点。业户交纳契税需要付出较高的时期等老本,朝廷并无针对此点的具体举措。而市集性的包揽行径对于业户而言可能更为便利,但其因可能形成契税隐漏而遭到中央王朝的打击。

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契约粹编》

终末需要诠释的是,文中对清代税契问题的询查主要限于民东说念主民田的系统,其他东说念主群、官田系统的问题另当别论。比如清代旗地来回后的税契发给派司,与民东说念主民田系统比拟,发给机构不同,派司与契尾的称号、形制乃至功能都有一定的互异。因税契不仅事涉国度财政,况兼与户籍赋役轨制、地皮轨制密切接洽,因而不同系统的税契门径流程呈现出各样化的脾气。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玄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作家:王正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商量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徽学商量中心 ]

裁剪: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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